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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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12-14 15:00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名  称: [行政裁决]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内容概述: 《吉林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价格矛盾、价格纠纷等进行行政调解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裁决]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6-12-14 15:00:5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主管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编码

220100-FG-CJ-001

项目类别

行政裁决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吉林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4﹞5号) )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吉林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价格矛盾、价格纠纷等进行行政调解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审批要件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机构

价格认证处

承办责任人

丛 子 申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0431-81913001

投诉电话

0431-88777171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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