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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纲要之十(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2-03-25 10:21:35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以提高人的素质、保障身心健康、加强道德修养、着力改善民生为重点,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构建与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均衡发展基础教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强化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分布,加强公办校管理,规范民办校行为,完善“大学区”制度,实现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保证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形成20分钟入学圈。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化工程。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加快标准化建设,鼓励多元化投入,市区形成10分钟入园圈,实现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标准中心园。支持高等教育提高办学质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特色院校建设。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重点支持建设5所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5所国家级优质特色学校,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3.5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开展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优质发展民办普通教育,重点建设10所具有现代化功能的骨干示范校。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老年教育。构建市民终身学习体系。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强化政府在特殊教育发展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推进民族学校教学改革试点项目。重视和加强老年教育事业,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快发展卫生事业
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现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增加政府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成城市15分钟医疗圈和农村村级卫生所(室)的标准化建设。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府通过购买方式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和完善医疗急救、血液供应等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建设市妇儿保健中心。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化管理。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推动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住院医师培训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实行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繁荣文化事业。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全面提高长春文化“软实力”。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推进文化民生工程,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和农村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着力打造文化品牌,创作文艺精品。着力抓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保护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传统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提高广播电视传播能力。着力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推进以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为重点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每个市(县)区都有一所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影院,每个乡镇都设有综合文化站,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农家书屋覆盖率达100%,形成1公里文化圈,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发展体育事业。围绕创建健康城市,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冬季项目为重点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加快足球、篮球等俱乐部职业化发展,壮大职业体育实力。2015年形成步行8分钟体育健身圈,每周参加体育锻炼三次以上人口达到50%。
(四)做好人口工作
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探索建立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的长效机制。到2015年,户籍人口控制在800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左右。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干预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到2015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7‰左右。
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婴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五)创新社会管理
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强城乡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网络,支持居民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积极构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社会信息服务网络和社会服务人才队伍。
创新群众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方式多样、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加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积极防范和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
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全面加强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体系建设,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经济领域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队伍建设,加大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和结案率。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实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控制指标零增长。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安全标准,加强安全监管,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建立粮食储备制度,保证粮食供应安全。
加强应急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城乡应急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健全应急协调系统,提高预防和处理消防、地震、干旱、防洪、交通、网络、供电、卫生、突发气象灾害等各方面应急事件处理的能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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