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着力打造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提高创新驱动的核心战略性作用,提高科技进步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作用。到2015年,建成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0%以上。
(一)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推动创新能力提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的产业和企业,2015年,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力争达到200件以上。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支持发展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新能源汽车、动车组、物联网、LED显示及照明、激光及加工设备、稀土镁合金、植物化工材料、生物制种、特种工程塑料、高分子降解材料等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提高研发平台建设能力。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引领作用,促进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提高各类中心研发水平,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广泛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在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组织关键技术开发,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促进引进技术转化为内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政策引导,优化科技资源,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组建“四位一体”战略联盟。建立“政府、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科研院所、开发区”四位一体创新驱动战略联盟,突出政府引导、企业和投资者主体、高校院所支撑、开发区载体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
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企业间科研人员合理流动与合作,围绕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等支柱优势产业,组建跨行业、跨企业、跨地域技术创新联合体;着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扩大区域合作,支持与国外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
建立多元科技投入体制。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促进科技创新与资本有效对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投入为支撑、民间资本和其他投资为辅助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着力实施专利战略,鼓励支持专利申请。大力推进标准战略和名牌战略,进一步完善品牌奖励政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到2015年,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35%。
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支撑能力。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推动由增加数量向提高孵化功能方向转变;大力发展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技术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提高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落实全省“双百”工程,着力实施“双十”工程,集中支持十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十户重点培养上市的科技型企业。
(四)切实建立人才支撑体系
深入实施人才长春战略,强化人才第一资源的理念,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人才聚集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和产业人才高地。
打造产业人才高地。围绕汽车、玉米化工、轨道客车等优势产业,建成国内著名的产业人才高地,集聚一批海内外一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型高层次创业人才、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选择部分产业特征明显、集群程度较高、人才基础好的产业园区,搭建创业孵化、科技评估、资本市场培育等平台,建立与国际接轨、能够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人才发展特区,以政策突破引领体制机制创新。
实施“五大人才工程”。实施海外人才引进“百人工程”、千名紧缺高层次人才开发培养工程、千名创新型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工程、千名大学生基层培养历练工程和“三个一”中小企业家孵化培育工程,加大人才引进和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培养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战略储备。
推动“长吉图”人才一体化开发。发挥长春在人才集聚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搭建“长吉图”一体化的人才信息网络和人才数据平台,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资源共享。完善产业领域人才合作政策,创新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对接机制,实现“长吉图”人才同城和区域人才集聚,推动城市集群和优势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