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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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6-12-14 14:46 |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名 称: | [其他行政职权]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
内容概述: | 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1、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长夜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汉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2、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是否遵守第二、三章条款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在第二、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投资运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
[其他行政职权]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6-12-14 14:46:42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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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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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20100-FG-QT-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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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其他行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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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解 |
无 | |||
设置依据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9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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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
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1、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长夜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汉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2、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是否遵守第二、三章条款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在第二、三章相关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投资运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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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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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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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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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承办机构 |
投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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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责任人 |
吴宝文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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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 |
咨询电话 |
0431-88777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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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431-88777171 |
查阅方式 |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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