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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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鑫热力拒绝办理长期停供,违规收取20%基础热费
领导您好,我是长春市二道区力旺康城四期业主,房屋面积137.07㎡,供热单位为吉林同鑫热力。本人房屋为分户供热,入户管线阀门在公共消防走廊,安装燃气壁挂炉自采暖,申请永久物理断管,彻底退出集中供热管网,不是年度临时关阀报停。 同鑫热力故意使用年度临时停供申请表受理,口头承诺长期停供,但拒绝签订长期断管协议、拒绝在申请表手写条款盖章,不安排工人上门剪断走廊入户管道,只打算简单关阀打铅封,后续每年收取20%基础热费。 根据贵信箱往年对同鑫热力业主的答复:完成入户管道物理剪断封堵,永久脱离供热大网的自采暖用户,不应每年收取20%基础热费;只有恢复供热时才补缴,房屋出售不用补缴。 诉求: 1. 督促同鑫热力上门,在公共走廊入户管道位置剪断封堵,完成永久物理断管; 2. 签订盖章长期停供协议,永久免收每年20%基础供热费
2026-09-23 16:49:35
经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已讲解清楚相关政策情况。回复单位: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9-24 14: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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