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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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供暖缴费
因历年温度不达标,去年受不了找企业(国信新城)退费2个月,今年安装燃气壁挂炉自行解决采暖问题,前去办理断网时国信拿出发改委文件强行收取20%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并告知连续两年不交20%将收到“铁路法院”传票,发改委[2013] 8号文 还有一条“以上条款未明确的有关供热及收费问题,由供用热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协商未果的,由市公用局和市发改委裁定。”,百姓是弱势群体,供暖企业也不跟我们协商呀!恳请主任给与协调做主!
2026-09-22 15:21:40
经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已讲解清楚相关政策情况。回复单位: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9-28 14: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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