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 同鑫热力片面使用2005年文件,拒办理永久断管停热协议 | |
|
|
领导您好,我是净月区伟峰东域业主,供热企业同鑫热力。我家已装燃气壁挂炉,供热管道已被热力公司断管处理了,申请签订永久停热协议沟通中工作人员仅出示长发改价格2025 642号文件,以此强制要求我每年缴纳20%的基础费,声称没有2011年长期停热相关政策,刻意回避专项文件搪塞我。同时热力公司协议违规添加条款,声称卖房过户需要补缴全部停热年份的20%热费,但贵年线上答复明确:长政公联2011年8号文件有效,永久断管自家采暖签署长期停热合同可免每年20%费用,只有主动恢复集中供暖才需要补缴,卖房无需补缴。现想咨询:1、2011年8号文件是否现行有效2、要求热力公司出具无违规捆绑条款的永久停热协议 2026-07-13 12:47:06 |
|
|
经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已讲解清楚相关政策情况。
回复单位: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07-17 10:2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