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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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 2025年12月4日公布的文件《长发改收费〔2025〕280号 》。清单里的要求是,一级物业管理单位收取费用的标准是2.36,最高上涨幅度不得超过20%,也就是最高2.832元/平米,那么,现在有小区物业讲说,这个文件政府并没有通知到他们,所以他们不会执行。但我认为,政府文件公布在网上,他们不管有没有收到纸质件,都要遵照执行,不执行我有权拒绝按照他们的收费标准缴纳,我想问下,我的理解没错吧?
2026-07-08 10:45:28
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回复单位:长春市发改委
2026-07-13 0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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