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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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湖中铁建云璟不执行长发改联规【2022】1号
龙湖中铁建云璟物业他们以2022年之前已备案为由,不履行长发改联规【2022】1号有关新的物业费的规定,仍旧收取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根据此通知的第六条,“本《通知》执行至日前,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在发改委发此通知后,如果物业与开发商重新签了续约合同,并没有告知全体业主,也未按照新的规定降低物业费,他们是不是违法了?烦请政府领导协调沟通,谢谢!
2025-12-19 15:59:59
工作人员已进行电话沟通,并解释相关物业收费标准政策。回复单位:长春市发改委
2025-12-22 1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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