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改委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9-12-12 08:37: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按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现有5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达到销号要求,现将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一)
一、整改问题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党政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思想上不够重视。一些干部想当然地认为长春市生态环境本底较好,重污染行业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效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等错误倾向。部分企事业单位环保意识薄弱,心存侥幸、打擦边球、顶风作案现象仍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强化和承担治污主体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学习,深入了解当前环境形势,加强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委干部同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
(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委党组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解决有关生态环境问题。
(三)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到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加强《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监管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认真落实我委承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五)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和办法,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增强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四、整改成效
我委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委内相关处室强化和承担治污主体责任。
2019年4月19日,我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2.学习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有关内容。3.每季度召开委党组会,专门研究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四)
一、整改问题
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细化完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长春市整改办有关整改要求,进一步细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委内实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制。
(二)逐项深入细化整改措施和要求,明确每项整改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并将责任落实具体责任处室和负责人。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动态监管、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后问题不出现反弹。
四、整改成效
我委按照省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方面的理论学习,每季度召开委党组会,专门研究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时我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以及学习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有关内容。
(序号九)
一、整改问题
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一些部门和县区的整改方案上下一般粗,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较少。市公安局的整改方案未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性差,操作性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委、市畜牧局的第一项和第二项整改任务中,没有落实长春市整改方案中关于理论学习和研究工作的频次要求,致使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二、整改目标
修改完善整改方案,明确理论学习和研究工作频次,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三、整改措施
委党组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学习,对标高位、提升认识、增强意识,迅速狠抓有关要求组织落实工作,有针对性的推进整改工作。
四、整改成效
我委按照省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方案,明确理论学习和研究工作频次,全面落实整改要求。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和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有关内容,加强理论学习。每季度召开委党组会,专门研究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5月21日,研究我委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情况;10月29日,学习贯彻《长春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序号二十)
一、整改问题
举一反三不到位。长春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至今未按要求建立中央环保督察举一反三台账,上报的“长春市举一反三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为空表,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面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举一反三整改台账。
三、整改措施
(一)围绕中央和省里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认真分析易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
(二)通过开展煤质监管和秸秆综合利用暗查督察专项行动,推动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推动有关问题深入整改。
(三)结合单位职能和实际情况,在秸秆综合利用、煤质监管和毁林毁湿等方面加强排查,建立举一反三工作台账。
四、整改成效
我委全面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举一反三整改台账。共建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面、加强煤质监管工作方面、“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的整改工作方面等3个台账。并取得以下成效:
1.经初步统计,我市预计可完成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2.目前,生产煤矿中双阳长岭煤矿与电厂签销售合同,其余4家生产煤矿全部建成洗选设施并投入使用。
3.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有关毁林毁湿问题。
(序号二十二)
一、整改问题
近年来,饮马河长春段下游水质均为劣五类,饮马河刘珍屯、饮马河靠山南楼断面水质均呈恶化趋势。饮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滞后。长春市将饮马河流域治理工作落实到各辖区政府,制定了统一规划,但目前资金投入还不够到位,饮马河流域治理工作推进缓慢。饮马河流域双阳、九台、德惠城区管网收集率低,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落实环评批复中有关中水回用要求。乡镇污水未得到有效的收集及处理,畜禽集约化养殖和农业面源治理滞后。部分基层河长工作不认真细致,在第二次污染普查中,在九台境内发现了多处排污口,但在调阅河长制巡河记录中,没有相关排污口的巡查记录。
二、整改目标
配合完成《长春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初稿和规划论证。
三、整改措施
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力度。积极配合市畜牧局、市农委完成《长春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编制和论证工作。
四、整改成效
我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长春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初稿和规划论证。
以上整改问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9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何品君 电话:8877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