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2.5%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4-06-20 13:28:09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从CPI同比运行情况看,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同比涨跌呈现出“六升二降”的特点。其中,食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5.5%、1.5%、1.7%、1.1%、1.5%和1.2%;烟酒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均下降0.1%。
新涨价因素是影响本月CPI上涨的首要因素。本月新涨价因素使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5个百分点,本月翘尾涨价因素使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