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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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3-25 13:27: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重点产业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审批,监管全市价格运行。按照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大会和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为大力弘扬“干事、为民、和谐、清廉”的风气,努力建设“学习型、高效型、廉政型”机关,我委向企业、百姓和基层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对申请办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单位,报批材料齐全并符合审批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7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收费许可证》的核发,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是商品及服务价格审批,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完善绿色通道,为150个重大项目、102件民生实事、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协调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每半月利用一天时间集中办公,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上报的项目集中审批,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尽快开工。
三、关注民生,治乱减负,强化价格监管。对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及农资价格继续实行日监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水、电、气、热等垄断行业价格;认真开展涉企、涉民、物业管理、教育等专项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四、转变工作作风,帮助基层排忧解难。深入实际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全年研究的重大问题不少于20个,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机关每个处室都对口联系一个城区、县(市)和开发区,重点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五、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严格责任追究。 委党组班子率先垂范,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一岗双责”,对违反审批规定,拖延搪塞、顶着不办的,以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欢迎企业和群众进行监督。
服务窗口电话:88779071     88779064
举报电话:88777171
网    址:http://drc.changchu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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