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2006年长春市百户农民家庭生产收入及支出情况的调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7-05-14 10:19:11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户农民家庭生产收入及支出情况的调查 
为了解我市农村家庭生产收入及生产支出情况,我们先后对长春市所辖十个县(市)区的百户农民家庭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户的选定,主要是以农业大田种植为主的普通农户,调查时间为2006年和2005年两个农业生产年度,目的是通过调查了解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收入和支出情况,以便更好地为政府制定有关农业政策服务,为各级领导了解农民生产收支情况服务,为农民发展再生产增加收入服务。
调查户按生产类型分为粮食89户,蔬菜11户,其中粮食蔬菜兼有9户,粮食和养殖兼有的为37户,有其它收入来源的为29户,不含有非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
据调查,每户家庭人口两年均为3.9人,2006年每户家庭劳动力为2.35人,比上年增加0.02人。每户耕地面积为18.38亩,比上年减少0.01亩;其中承包流转地面积为3.45亩,比上年增加0.08亩。
一、收入情况:据汇总计算,这一百户农民家庭平均生产总收入为21568.40元,比上年18247.10元增长18.20%;户均家庭生产总支出为8484.30元,比上年7749.00元增长9.49%;户均家庭生产净收入为13084.10元,比上年10498.10元增长24.63%;人均生产净收入为3354.90元,比上年2691.80元增长24.63%;劳动力人均生产净收入为5567.70元,比上年4505.60元增长23.57%。具体农民户均家庭生产及收入情况见下表。
农民户均家庭生产及收入情况调查表
项       目 2006年 2005年 增减额 ±%
一、家庭生产总收入(元) 21568.40 18247.10 3321.30 18.20
1、种植业生产收入(元) 14581.60 12202.10 2379.50 19.50
1)粮食作物生产收入(元) 10812.70 8908.70 1904.00 21.37
2)蔬菜瓜果生产收入(元) 3768.90 3293.40 475.50 14.44
2、养殖业生产收入(元) 4508.50 3927.60 580.90 14.79
3、其它生产收入(元) 1944.10 1650.70 293.40 17.77
4、农业补贴收入(元) 534.20 466.70 67.50 14.46
二、家庭生产总支出(元) 8484.30 7749.00 735.30 9.49
1、种植业生产支出(元) 5381.50 4650.50 731.00 15.72
1)粮食作物生产支出(元) 4081.10 3583.70 497.40 13.88
2)蔬菜瓜果生产支出(元) 1300.40 1066.80 233.60 21.90
2、养殖业生产支出(元) 2659.30 2752.80 -93.50 -3.40
3、其它生产支出(元) 443.50 345.70 97.80 28.29
三、家庭生产净收入(元) 13084.10 10498.10 2586.00 24.63
2006年我市农业生产丰收,农产品价格普遍提高,据对所辖市区平均销售价格调查:玉米每公斤为0.95元,比上年增长8.29%;粳稻每公斤为2.02元,比上年增长12.33%;蔬菜14个品种每公斤为0.87元,比上年增长7.43%;生猪每公斤为7.53元,比上年增长15.05%;肉鸡每公斤为5.99元,比上年增长11.50%;牛奶每公斤为1.76元,比上年增长10.59%;仅鸡蛋每公斤为4.32元,比上年下降7.39%。致使调查农户的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9.50%、14.79%。同时政府在对农民增加粮食直补基础上,增拨了综合补贴款,平均每亩补贴为38.30元,比上年增长15.00%,使调查农户的农业补贴收入增长14.46%。其它生产收入也比上年增长17.77%。导致调查农民家庭生产总收入户均增加3321.30元。
2006年种植业生产收入占家庭生产总收入比例为67.61%,比上年增加0.74%,说明种植业、尤其是占调查农民家庭生产总收入50%以上的粮食生产,仍然是广大农民目前家庭生产收入的主导产业。影响到作为家庭生产收入的第二、三产业收入占家庭生产总收入的比例相应减少,养殖业生产收入比例比上年减少0.62%;其它生产收入比例比上年减少0.04%;农业补贴收入比例比上年减少0.08%。
二、支出情况:种植业生产支出和其它生产支出比上年分别增长15.72%、28.29%,主要是由于化肥、农膜、柴油、机械等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及人工工价的提高,造成农业生产物质服务费用和人工成本增加而影响的。种植业生产支出占家庭生产总支出比例为63.43%,其它生产支出占家庭生产总支出比例为5.23%,分别比上年增加3.42%、0.77%。而养殖业生产支出比上年下降3.40%,主要是受禽流感疾病和上半年畜产品市场价格低迷影响,养殖户纷纷缩减饲养规模,养殖成本支出相应减少所致,使养殖业生产支出占家庭生产总支出比例为31.34%,比上年减少4.19%。
综上所述,虽然2006年我市农业生产丰收,农村生产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农民家庭户均、人均生产净收入都比上年增加,但是据调查我们发现,现有人均耕地面积为4.71亩,人均自有耕地面积仅为3.83亩,养殖户仅占调查农户的37%,有其它收入来源户仅占调查农户的30%, 说明以种地为主的农民收入方式还比较单一。目前我市农村的农业生产,还多是以个体家庭经营为主,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在生产销售中还缺乏基本保险的社会保障,相比其它先进省市,我市农村经济还比较落后。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应该把发展我市农村经济作为中心任务,坚持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创建和谐新农村。
1.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要切实保护基本农田耕地面积,稳定发展粮食、蔬菜生产;二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粮食生产的各项政府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三要加快建设商品粮、蔬菜规模生产基地,实施优质粮食蔬菜产业工程;四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设施的基础建设,促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五要充分发挥我市农业生产优势,打造绿色名牌农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2.继续调整我市农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农产品质量,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促进农民多元化增收。首先要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户积极发展养殖生产,帮助有一定技术、技能的农民出外务工,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的比例;其次政府要提供惠农政策,相关企业提供农产品产销平台,大力支持乡镇经济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实力,增加农民家庭非农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3.要在促进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新型农村,按全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解决农民当前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及早健全完善农业生产保险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增强抵抗自然灾害和发展再生产的能力,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全面繁荣。
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客户端 吉林省政府吉林省政府 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

价格监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