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文化产业迎来品牌时代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1-11-22 13:23:22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如今在长春,意识到品牌将决胜市场的“王启民们”,正在努力打造长春的海尔、蒙牛,品牌战略正为东北亚现代文化名城建设擦亮金字招牌。
“我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几年间,政府和企业都深深体会到了品牌对于国家、城市、企业的重要性。”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赵建华说,2009年,长春市文化产业联合会开创性地成立了品牌促进会,并创办了《创意人》杂志。促进会邀请我国名牌理论专家、中国名牌培育委员会主任艾丰担任名誉会长,还将我市各类文化企业的精英们汇聚一堂。“通过整合国内外品牌资源,用文化创意为长春本土的企业提供诊断、咨询、认定和保护等相关服务,使长春的品牌战略更加奏效。”赵建华说。
过去的一年,长春的品牌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的知名度。在第四届中国品牌节上,长春被评为“2010中国十大品牌城市”之一,吉林省林田远达形象集团、吉林省圣维狄影视公司分获“标识行业十强品牌”、“服装行业十强品牌”称号;在本年度中国驰名商标评选中,长春共有七席入围,吉广集团作为唯一一家广告公司入选,这对文化创意产业来说意义非凡。
在成为驰名商标之前,吉广集团已经是全市受表彰的20家文化产业先进企业之一。吉广集团获得驰名商标认证,表明我市文化产业拥有实现更广阔发展的可能、空间和机会,对其他文化企业来说是拉动、带动,也是对我市品牌建设的一次升级,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企业被打造成知名品牌。
事实上,我市的品牌建设正是因为抓住了龙头,才亮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点睛之笔。今年,林田远达、圣维狄、东北风、华漫兄弟等6家企业因获得国家级奖项,被市政府通报嘉奖;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知和国际动漫产业园等5个园区,禹硕动漫、宇平工艺、万达影城等20家企业被评为“先进”。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这些文化企业充分显示出龙头的示范效应,获得了发展的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