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2009年8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市政府2009年第三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精神,确保建国六十周年长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长春市安委会的要求,结合全市电力安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长春市发改委电力管理办公室制定了《长春市开展电力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下发给各发电企业、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这次大检查的主要任务:
1、切实保证发电企业安全规范运行。加强对发电厂的机、炉、电、总控、燃料以及周边设施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力争排查和整改同步进行。同时,督促做好今冬明春电煤的储备工作,确保全市供热。
2、加大电网通道的清理力度。对新建的违法建筑坚决拆除;对违法进入保护区内作业的钩机、汽车吊、翻斗车等大型机械依法处罚;对保护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依法清理;对保护区内超高的树木协调园林、林业部门尽快修剪;对高压线路两侧新竣工(装修)的小区,加强宣传,防止漂浮物引发电网事故。
3、加强对高危、重要电力用户的隐患排查。继续对机场、车站、商场、酒店、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企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力争排查隐患不留死角,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严厉查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配合公安机关快侦、快破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重大案件,遏止此类犯罪活动的势头,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大检查的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9月2日至9月6日发动和自查阶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规程做好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第二阶段9月7日至9月25日,集中检查整改阶段。根据检查确定的重点隐患问题和线索,全面开展电力隐患治理工作,有效解决电力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3、第三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建章建制和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本次活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建立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强化电力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的落实,及时向市安委会汇报工作。
大检查活动的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的组织领导,成立长春市电力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闫玉华 市长助理
副组长:王 宁 市发改委主任
赵振伟 长春供电公司总经理
韩东民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祝云河 长春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韩 良 长春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主任:张 超 长春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曲永发 长春市公安局经济保卫处处长
王 雷 长春市电力管理办公室 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四个工作检查组,分别是发电安全检查组、电网隐患检查整治工作组、重要用户检查整治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