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发展改革>经贸物流

长春物流行业管理亟待规范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1-09-15 15:15:26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一、发展中的物流行业问题重重
 物流业发展迅速,但质量不高。物流业作为独立产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就物流业总体水平而言,与国外相距甚远。长春市物流业的基础虽然薄弱,但依托汽车和农产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物流的发展速度一直较快。截止2011年1月我市物流企业和企业物流已发展到近2800多家。虽然数量巨大,但是质量并不高,真正的第三方物流,拥有百台物流运输车辆和万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的物流企业仅占全部物流企业的15-20%左右,大部分还是以小型配货站形式存在。
 物流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它属于服务业企业中的特殊企业,因为物流企业承担着买卖双方的实物运输、仓储以及加工(运输比例较大),所有物流企业都涉及不属于本企业的财和物的经手及管理。而事实上,在长春市存在的所有物流企业和配货站中,没有合法手续的能达到40%,不具备合法手续的物流企业(配货站)的大量存在无疑增加了行业的风险性和问题多发性,卷货、携款逃跑、人去楼空等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物流相关管理部门很多,但不够统一。企业数量猛增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行业准入门槛过低,不需要任何抵御风险的保障措施,宽松的准入标准就形成了我市物流企业“小、散、乱”的行业弊病,针对物流行业发展中的问题,物流行业管理上却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可供参考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交通运管、工商、交警、规划、城管、卫生、环保、土地、税收等十余个部门都能触及物流行业,但又都仅限于本部门执法权限范围内,这样就会出现管理真空,涉及交叉管辖的业务,有时都不管,有时又都管,整个物流行业管理很不规范。物流企业间的恶性竞争情况十也分严重,恶性降价、丢货损货、不能按时交发货等现象时有发生。
 市区内配货站扰乱社会秩序。很多小型物流企业、配货站在市区内存在,而且往往集中在居民区(以陕西路为例,陕西路一带有上百家这样的小货站)。这些物流企业经常昼夜经营,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在本来狭窄的道路上停车,占道经营,严重堵塞交通;无照经营,存在治安隐患;破坏环境,影响城市整体形象。“闹城、乱城、危城、忧城”已成为物流企业市内集中区的城市“代号”。
对于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大量问题,应该予以逐步解决。然而治理工作需要各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商讨研究,制定一个科学的行业管理办法或条例,做到治理有根据,管理有抓手,集中统一管理。
 
二、物流行业管理亟待加强
    为解决市区内物流企业扰民问题,杜绝物流企业携款潜逃现象再次发生,同时规范整个物流行业管理,净化长春物流行业发展环境,提高长春城市形象,促进长春经济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物流行业管理办法或条例。
    凡从事物流业务的企业一定要具备相关准入条件,并设立风险基金,硬性保障物流企业的诚信度;凡是无照经营的企业给予一次补发执照的机会,对于始终没有执照的坚决取缔;凡是扰民的一律迁走,凡是超出经营范围的一律严肃处理。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协调质检监督、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制定标准化物流承运合同,并尽快推行;与中国银联合作完善物流运单管理系统,将物流行业结算系统嵌入银联的资金归集系统,切断货运公司占款的可能,降低物流企业运营风险;推进园区建设,规范管理,根据市政府规划,让市内物流企业尽快迁出进入园区经营;统一行业收费标准,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恶果;完善物流信息网建设,使广大群众通过物流信息网找到手续齐全、信誉良好的物流企业合作;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物流企业发展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为合法企业营造良好发展条件。
 
“十二五”期间是长春物流业振兴发展的黄金时期,作为长春市三大“主导产业”之一的物流业,急需统一的管理进行规范,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管理文件,进一步解决行业发展瓶颈,使其健康发展。
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客户端 吉林省政府吉林省政府 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

价格监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