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吉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吉省价审2017年251号)的要求,为保证此次长春市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特面向全社会招聘会计师事务所并询价。
一、遵循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实施、规范运作、注重实效、公开择优。
二、监审范围及内容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个燃气企业2018年度管道燃气配气成本。
三、监审时间
自签订《成本审核服务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监审要求
1、应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长春市财政局认定的A级资质;
2、必须具备一名以上符合本次成本审核专业要求的注册会计师;
3、此次长春市管道燃气配气成本监审应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第8号)和《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吉省价审[2018]112号)规定执行;
4、审核完成后应出具成本审计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请有意提供成本监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须于2019年5月13日前向长春市发改委(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处)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明、业务范围、工作保障、本次监审服务收费报价(报出的价格不得更改)等书面材料。
联 系 人:李 明、李 爽
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C区3608
联系电话:0431-88779060
电子邮箱:cccbjsrq@163.com
长春市发改委
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