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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行李寄存服务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6-12-20 09: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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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你公司申报《关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行李寄存服务业务收费的请示》收悉,为更好提升机场服务质量,方便旅客出行需求,按照吉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现将你公司开展行李寄存服务业务的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小件行李:规格50x30x20以下(含)(单位:厘米,下同),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下同)10元/件;
2、中件行李:规格50x30x20以上,65x45x30以下(含),24小时以内15元/件;
3、大件行李:规格65x45x30以上,90x70x40以下(含),24小时以内20元/件;
4、超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寄存收费与旅客协商议价。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二年。
二0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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