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长春市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精神和要求,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力度,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精细安排,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吕凝主任的指示要求,市价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的通知》,对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市价监局还制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和对象,突出监管和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和责任,合理安排检查人员,把春节期间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吕凝主任、刘铭副主任还专门调度了春节期间市场巡查工作安排和市场价格监测情况,就加强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价监局副局长吕建伟、许正义深入市场进行巡查和指导,市局各处处长、各区价监局局长都亲自带队参加巡查和重点检查。
(二)加强市场巡查和检查,优化市场价格环境。1月29日至2月6日,市区组成了18个检查巡视组,出动160多人次,深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交通运输、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家政洗车等行业和单位集中开展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共对42个大型超市、26个农贸市场、24个大型商店以及6个重要旅游景点进行了316店(点)次的巡查和重点检查,保持市场价格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春节前夕省和长春市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也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做了集中报道,形成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浓厚的舆论和社会监督氛围。检查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不强,价格管理重视不够、明码标价等价格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检查指导,宣传了政策法规、指出了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商品称重找零、明码标价不规范、模糊使用促销用词等一些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价格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引导市场和消费。各级价格部门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频次,扩展重点监测品种范围,从2月1日开始实行了粮油及主要副食品价格日监测、日报告、日发布制度,对蔬菜、水果、粮油和水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种的供应量也加强了计时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市场价格调控预案和措施。同时,通过宣传媒介就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和价格监管等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进行政策措施宣传,加强舆情引导,稳定市场预期。监测显示,春节前5日监测的18个粮油肉蛋禽以及水产品、豆制品等重要主副食品价格,4涨7降7平,监测的27个品种的鲜菜价格17涨10降,鲜菜价格水平总体高于上年同期。
(四)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群众价格权益。为强化价格举报工作,市价监局在节前对举报系统进行了检测调试,合理调配了应急处置车辆,细化了值班交接程序,并专门安排了一部移动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价格投诉渠道畅通。值班由一位局长作为总值班和一位处级领导带班,还成立了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确保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和应急处置重大市场价格事件。同时,在此期间,注重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办理进程的实时跟踪和价格投诉热点的动态分析。春节期间价格举报受理数量与上年持平,主要投诉停车收费、商品价格和餐饮收费问题,投诉问题都及时处理和答复,投诉群众满意。
(五)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今年节日监管工作更加注重加强市区间的协调配合,市价检局局长和各处处长深入责任区协同工作,市价监局先后3次召开工作部署和调度会,安排部署市场巡查,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巡查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协调相关政策及处罚界定,充分体现市区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了全市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检查的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了价格监管部门整体功能作用。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