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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长春市2017年新增秸秆 综合利用目标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7-04-05 15:25:19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关于下达长春市2017年新增秸秆 综合利用目标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目标的通知》(吉发改环资[2017]168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新增目标情况下达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强化措施,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畜牧局和市工信局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工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务必于4月10日前将具体的工作方案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公章报到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88777169
电子邮箱:ccsfgw@126.com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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