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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服务业部分特点分析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2-03-25 08:52:52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相比,此次修订的目录更加注重支持服务业的发展,通过对新旧目录的比较分析,我处总结出在新的目录中服务业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初步形成了鼓励发展服务业的门类体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服务业只有“其他服务业”一类。为加强服务业发展的分类指导,新的目录中,将原“其他服务业”的范围,细划分解为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邮政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等9个类别,这与“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初步形成了鼓励发展服务业的门类体系。
其次,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大幅增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有33条。新的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增加到118条,是原来数量的3.6倍。 
最后,新的目录着重体现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新目录中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是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企业、中介组织等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借鉴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趋势特点,综合我国服务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要求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订的。鼓励类服务业条目总体上反映出了我国服务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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