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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开展城区结对帮扶县(市、区)非贫困村的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8-04-11 13:44:06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开展城区结对

帮扶县(市、区)非贫困村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城区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模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脱贫攻坚战中开展城区结对帮扶县(市、区)的非贫困村,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格局,坚持各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提高脱贫质量为导向,以推进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以开发式扶贫和“造血”式扶贫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我市城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出实招、使真劲,齐心协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县(市、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广泛参与,全面覆盖。开展城区结对帮扶县(市、区),实现各城区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群团组织等结对包保县(市、区)的非贫困村全覆盖,党员干部结对包保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全覆盖,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

(二)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分别结对包保县(市、区)贫困程度较深的非贫困村并直接联系到户。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带头联系包保贫困户,主动承担脱贫攻坚任务,一包到底,不脱贫不撒手。

(三)因户制宜,精准施策。准确掌握结对县(市、区)非贫困村及其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科学制定脱贫规划,实行差别化扶持、精准化帮扶,提高帮扶实效。

(四)科学配置,合理担责。根据各城区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群团组织等实际,合理分配包村包户任务,切实优化配置扶贫力量。

三、包保任务分配

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主要包保帮扶非贫困村及其贫困户,要合理分配城区包保资源,确保包保力量均衡、全面。

(一)地区间结对包保帮扶。朝阳区结对帮扶榆树市,南关区结对帮扶德惠市,宽城区结对帮扶九台区,二道区结对帮扶双阳区,绿园区结对帮扶农安县。

(二)区级领导带头包保。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分别包保结对县(市、区)贫困程度较深的1个非贫困村并直接联系1-3户贫困户。

(三)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结对包保帮扶。各城区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群团组织等结对包保县(市、区)的非贫困村,实现全覆盖。

(四)党员干部重点包保。区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的党员干部,每名干部要联系2户以上的贫困户,确保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包保全覆盖。

同时,鼓励并提倡事业单位、驻区单位和企业,区内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各方面社会力量积极申报、认领帮扶任务,通过产业开发与扶贫相结合、经营或工作业务拓展与扶贫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开发式扶贫,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实现共赢发展。

四、帮扶的主要方式

结合结对帮扶的非贫困村和贫困户实际,突出开发式扶贫和“造血”式扶贫,因村因户施策,注重工作实效,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发力,切实帮助非贫困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突出产业开发扶贫。充分运用好各城区资金,以乡镇(街道)或非贫困村为单位统筹安排,组织引导非贫困村党组织和村干部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把帮扶资金作为非贫困村贫困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股本金和发展其它致富项目的启动资金,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增收,扶持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资金和土地入股等形式获得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积极为非贫困村引进项目、引进企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租赁、加盟等方式共同开发盘活非贫困村优势资源,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经济收入,为非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增添活力。

(二)强化致富技能培训大力倡导“扶贫先扶智、脱贫先脱愚”理念,借助“联合培训”、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送教下乡平台,采取送课上门、派专家上门等方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转变观念,激发自我脱贫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创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脱贫致富。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支持帮扶非贫困村建立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注重加强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电商技术培训,培养一支素质高、作用发挥好的农村电子商务骨干队伍,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乡村网商和网上致富能手。

(三)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参与结对帮扶的各城区要落实帮扶任务,实现帮扶地区非贫困村全覆盖包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包户干部。参与包村的部门(单位)要选派人员,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包保的非贫困村和包保的贫困户进行对接。首次对接的包保干部重点要核准贫困户数量,了解分析致贫原因,因村因户制定帮扶计划,为开展好帮扶工作奠定基础。要坚持“五个联系”、“五个帮送”,即春耕前秋收后要联系、重要节日要联系、生病住院要联系、遇重大灾害或困难要联系、遇重大矛盾纠纷要联系和送观念、送政策、送技能、送信息、送资金,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村施助、因户施助,通过资金扶持、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实实在在的措施,重点帮助解决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日常生产生活困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城区要切实提高认识,把结对帮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县(市、区)结对包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城区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各结对包保部门(单位)要制定帮扶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扶贫中来,切实为包保对象办好事、办实事,推动帮扶县(市、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二)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市里建立城区结对帮扶县(市、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城区的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督查调度和明察暗访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城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通报制度,着重于掌握进度、发现问题、强力推进,确保脱贫攻坚结对帮扶任务有效落实。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非贫困村要继续帮扶,结对关系保持到2020年底。

(三)建立机制,明确奖惩。各城区要注重在脱贫攻坚中考察发现和锻炼各级后备干部。对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中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时优先推荐,在提拔使用时重点考虑;对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措施督促整改;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调整;对工作执行不力、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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