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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7-12-06 15:20: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长春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为确保完成我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依据《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吉脱贫组〔2017〕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两平均”,突出攻坚重点和薄弱环节,更加注重精准施策,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更加注重脱贫质量,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举全市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目标任务。到2017年末,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突出抓好动态调整
        (三)扎实做好精准识别。深入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把全市退出人口、剩余人口进行一次大排查,把应进未进和返贫人口纳入进来,把应退未退和非贫困人口退出去,彻底掌握贫困人口底数。
        (四)扎实做好精准退出。进一步明确退出标准,细化量化“两不愁、三保障”考核指标。严格退出程序,建立乡自查、县复查、市核验的脱贫认定工作制度,层层审核把关,确保“零差错”。
        (五)扎实做好精准管理。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对象、扶贫资金、脱贫项目、脱贫措施、帮扶成效、帮扶责任人等动态管控,数据实时动态调整,统计分析动态展示,脱贫工作全程监控。
        三、狠抓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
        (六)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坚持产业扶贫对村对人,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差异化、特色化培植贫困村的主导产业,保证每个贫困村都有产业。鼓励专业合作社、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依托企业带动,实施“企业+贫困户”模式,与贫困人口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实现贫困户增收。落实特色产业扶贫规划,扶持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项目,支持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扶带动贫困户脱贫或吸纳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发展。
        (七)实施电商等新业态扶贫。积极发展电商产业,扶持“互联网+农产品”项目,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在贫困村开展 “电商村”活动,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积极发展光伏产业,探索光伏扶贫行动,切实惠及贫困人口。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通过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强化业内培训等方式,增加就地就业,带动贫困户受益。 
        (八)实施资产收益扶贫。结合实际,通过贫困户或贫困村资产、资金入股等合作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障贫困人口分红受益。实施 “保底分红”项目,指导贫困户利用农房、土地、林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合作社,获得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实现脱贫。
        (九)实施转移就业扶贫。采取开发岗位、政策扶持、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措施,助力贫困劳动力投身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对具备职业技能和壮体力型劳动力重点加强转移就业指导和服务,结合“春风行动”等活动,组织劳务输出增收。对贫困家庭中有培训意愿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和新毕业的“两后生”免费开展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和个人建设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农林牧渔产品加工等辐射带动并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的扶贫基地。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四、加大基础设施难点攻坚力度
        (十)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落实饮水安全项目资金, 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全面巩固提升贫困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强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采取改造陈旧管网、打深水井、安装净水设备等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十一)全部完成贫困村及其重点屯通硬化路目标。实施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推进安防路、老旧路、危桥和村屯硬化路建设。按照贫困村脱贫验收标准,确保实现贫困村及其重点屯通硬化路目标,切实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和交通出行条件。
        (十二)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积极拓宽筹资渠道,落实好配套资金,加大补助力度,积极推广加固改造方式,严控改造后房屋面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贫困户,鼓励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五、做好基本保障工作
        (十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档案和数据库录入,推动“七免十九减”、“五免一补”等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建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或医疗救助、县级医疗基金四道医疗保险网。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实现县域内合规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依托医联体建设,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村和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组建巡回医疗队,对贫困人口进行医疗救治。对县域外转诊率前5位的科室或专业,提升诊疗技术水平。加大乡镇卫生院投入力度,提高医疗机构达标率。
        (十四)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加快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温馨村小”创建活动,年内完成百所“温馨村小”标准化建设。深入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实施农村“特岗计划”,鼓励优秀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从教。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十五)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施文化共享、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地面数字广播电视等工程,为每个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按需维护升级,提高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覆盖率。积极推动文化馆、图书馆达标建设。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在贫困村实施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室)配套工程建设。在贫困村创建“儿童之家”,实现全市贫困村“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
        (十六)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积极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有序推进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健全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贫困老人养老服务质量。提高贫困人口参合补助标准,切实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争实现全覆盖。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性器具。对贫困残疾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六、积极推进社会扶贫
        (十七)注重合作发展。落实中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内扶贫协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长春市与白城市建立合作发展机制, 重点在产业带动、项目建设、平台合作、劳务对接、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两市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十八)注重定点扶贫。深入推进“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党员参与帮扶”活动, 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带头包保,市直单位重点包保,县(市)区直单位兜底包保,党员干部支持包保,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包保帮扶见实效。
        (十九)注重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深化村企共建,鼓励并提倡中省直驻长单位和企业、市内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各方面社会力量积极申报、认领扶贫任务,通过产业开发与扶贫相结合、经营或工作业务拓展与扶贫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开发式扶贫,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实现共赢发展,努力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七、加强机制保障
        (二十)强化组织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市牵头、县(市)区负责、部门帮扶、乡统筹、村落实“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制度,每半月召开1次专题协调会,每月召开1次专题调度会,每季度组织第三方评估1次,每半年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全年组织扶贫干部培训2次。9月下旬全面验收,10月查缺补漏,11月集中“回头看”,为12月上级考核做好充足准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考核验收。
        (二十一)强化攻坚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属地、各级和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县区级以上领导包保贫困村实现全覆盖,村村有包保部门,户户有责任人,真正做到包保无遗漏。落实行业部门 “一岗双责”,既要完成包保帮扶任务,又要履行行业扶贫职责,全年保证入户走访不少于2次,解释和用足用好本行业帮扶政策。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调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积极性,充分激发内生动力。驻村第一书记要尽职尽责,保证驻村时间200天以上,无特殊情况不能调换。实行“召回”制度,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二十二)强化政策落实机制。创新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持续推进“六个一批”脱贫举措,深入推动“1+N”系列政策措施落地。通过制定“明白纸”、设立“公示牌”、开展第一书记“访谈”活动等办法,加强政策措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帮助贫困户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对已脱贫人口做到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单位不撤。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避免边脱贫、边返贫,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市146个贫困村和上万户贫困户进行拉网式“找问题”督查,切实找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逐一进行整改。针对县乡村及包保部门、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分类督查、专项督查和交叉督查。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估制度,对一些重点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用好考核评估指挥棒,考核结果直接与地区、部门绩效挂钩,促进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二强化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力争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增加,确保2017年末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参与扶贫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扶贫济困活动,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强化资金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违纪违法行为查处。
        (二强化信息反馈机制。设立市县乡三级投诉举报公开电话,及时解决贫困人口反映的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对于有合理诉求和确有困难的贫困户,各地各部门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加以解决。同时,密切关注重大涉贫舆情,及时回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探索建立涉贫极端事件处置反馈机制,防止和应对涉贫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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