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同时出台了《吉林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吉林省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改组组建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等首批4个改革配套文件。
《意见》提出六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通过改革举措的实施,力争到2019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形成更加符合省情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形成,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全省地方国有资产总量力争实现翻一番,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