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春市房地产行业情况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2-04-12 15:14: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一、2011年房地产建设情况
2011年,我市房地产业处于平稳运行态势。在国家“限购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的宏观政策背景下,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666.4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年房屋销售交易1.1万套;销售交易额492.9亿元,同比微长0.1%。
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建设。确定了团山街地块、双丰地块、繁荣花园地块、基隆北街地块、南湖中街乙六路地块、东部保障性综合小区地块、和谐家园等7个地块,占地面积约63.93公顷。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年开工建设6433套廉租房、11439套公租房、12950套棚户区回迁房,分层次、多形式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拆除城区D级危房320栋。无籍房确权200万平方米。集中建设240万平方米农民回迁小区,2.8万户被征地农民喜迁新居,基本实现先回迁、后拆迁。
二、凸现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持续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不确定性增加。在国家针对房地产出台的一系列限购令、限贷令、房产税改革试点、加息等宏观调控措施的大背景下,房市“下调”预期导致市场观望氛围深厚,这对包括我市在内的全国房地产市场都是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房地产市场不仅面临资金紧张,融资难的困境,也导致未来房地产市场变化不可预测性进一步增强。我市应认清形势,正确评估我市房地产业将面临的冲击和考验,对可能波及我市房价下调及相应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各种准备。
三、对策措施
一是我市房地产开发将继续加大宏观调控引导力度,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持续健康发展态势。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有效供给,保持合理的供地规模和房地产开发规模,大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
二是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计划新建续建1万套廉租房、1.7万套公租房,4000套廉租房、6000套公租房年内交付使用。改造160万平方米棚户区和危旧房,竣工90万平方米回迁房。无籍房确权500万平方米。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