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清理行动开始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1-06-15 09:29:56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这次集中行动主要清理临街、居民区占道物、堆放物;清理装璜垃圾;清理占道经营、场外交易;清理街路两侧废弃的机动车辆和占用城市道路销售各类商品的机动车辆,以及居民区内废弃的自行车;清理街路两侧、老旧散小区、开放式小区,弃管小区内的非法广告及痕迹;清理弃管小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拆除工地内生活垃圾;清理建设工地内生活垃圾。通过半个月的集中行动,使我市居民小区无乱堆放物和生活垃圾;街路两侧存在的沙土堆、闲置的破旧家具、占道经营车辆必须彻底清除;对没有供暖设施居民楼前堆放的燃煤和木柴,能集中堆放的集中堆放,不能集中堆放的,要做到统一规范、整齐划一;商家及居民装潢垃圾要努力做到日产日清;拆除工地和建设工地内无生活垃圾;市政、园林等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要求,各城区、开发区要组织拉网式排查,发现垃圾要及时清理,主要街路不能存在死角和盲区,相关部门将进行联合检查验收,整治不力的将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整改。同时,各城区、开发区还要尽快建立执法网格化责任制,确保清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