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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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22-01-20 09:39: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及“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drc.changchun.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电话:0431-88777161,传真:0431-88777193。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在“政务公开”专栏和“政策法规”专栏内发布行政许可公示和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经统计,2021年我委本委门户网站上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61条,主要涉及项目清单、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等信息。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2件。 

  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我委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以网站公开、申请公开等方式,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委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配备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划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

2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

2

0

0

0

0

8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0

2

0

0

0

0

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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