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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4-03-21 13:49: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31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委继续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准确、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一)制度建设方面。根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已有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分别制定实施了责任追究办法和考核实施办法和政务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确立了舆情监测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体系的正常运转,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二)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推进,我委建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内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协调;承担具体任务的责任处室负责专项工作的牵头;其中,由综合处负责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由价格局负责价格方面信息的提供和解答,网管室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维护。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处室和委属单位,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和处室责任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每个处室、直属单位都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和工作任务。
      (三)工作推进方面。我委加强了对行政审批信息、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和价格监管信息的主动公开。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便捷、权威地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并开设专题进行深入解读,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及时真实的公开信息。二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将重要信息通过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对重要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和价格监管类信息采取发布会及专题报道等多种发布形式,让公众关注市委、市政府决策,了解发改委工作。三是高质量的完成市委、市政府的报送信息和约稿信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窗口接待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充分了解申请人所需信息内容及作用,引导申请人进行信息申请工作,保证后台信息查找工作顺利进行;工作甄别做到合理区分咨询、信访、信息公开的关系,确定信息公开受理范围,对非信息公开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工作;流程办理上严格按照依申请工作规范,各个环节权责清晰,确保依申请工作无违规现象;答复申请上明确答复时限,落实催办制度,按时答复申请人,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完善“信息公开查询室”设置,按照省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经请示单位主管领导,我们对原有“信息查阅点”进行改造,分别在委机关办公室(市政府楼内)、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政务大厅楼内)和价格举报受理中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楼内)设立了三个专门的“信息公开查询室”,配备了专门的信息查阅电脑,资料柜和信息栏,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和答复工作,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查阅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通过我委网站、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同时我委设立了咨询、查阅等信息公开服务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当年累计发布信息765条,其中,规范类信息68条,占总数的8.9%;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占2.2%;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511条,占68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28条,占3.6%;机构职能信息46条,占3%;其他信息118条,占15.4%,网站年访问量超万次。
      (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发布市发改委的新闻信息193条,内容包括重大项目签约、现代服务业发展、价格调控监督、循环经济等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召开专项新闻发布会6场,其中服务业及物流方面2场、重大项目建设方面1场、重要价格调整方面3场。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有关媒体的大力支持下,共发布新闻信息153条,内容包括重大项目签约、现代服务业发展、价格调控监督、循环经济等发展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三例,申请内容为城建项目公示及节能减排项目公示,我委相关部门及时按照申请内容和标准格式进行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市发改委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发改委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进步,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要经常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明确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在编制指南和目录、提供信息、接受和处理群众互动请求、受理和处理群众监督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工作。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和重视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务信息公开,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信息公开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委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用制度来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适时进行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探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落实和管理。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责任制考核当中,并与个人直接挂钩。实施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三)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和载体,采取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络,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经济形势,重要会议情况;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严重灾情、重大事件等,设立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网站等形式定时向社会通报政情。积极研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信息公开形式,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模式。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上支持,在财力上倾斜,尽最大力量改善和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一是要设立固定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构,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队伍,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二是要将政务信息公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随时掌握国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举措,紧跟国家、省、市步伐,及时拓宽公开渠道、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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