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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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12-14 11:12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名  称: [行政确认]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对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共同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行政确认]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6-12-14 11:12:33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主管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编码

220100-FG-QR-002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 )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对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共同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审批要件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不收费

实施主体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机构

价格认证处

承办责任人

丛 子 申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0431-81913001

投诉电话

0431-88777171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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