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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长春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20-11-18 08:00: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促进我市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出行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春市发改委拟于12月下旬组织召开长春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人。其中消费者11人,经营者、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利益相关方代表14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

  三、新闻媒体参加人员

  按实际报名情况参加。

  四、消费者参加人基本条件

  1、具有长春市中心城区户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对我市公交车行业运营和公交票价情况有一定了解;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持有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通过社会报名公开选取;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改委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六、消费者参加人及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1、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报名者,于2020年11月  18日-12月2日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身份证照片发送至邮箱:sfglc170@163.com。报名表到长春市发改委网站(http://drc.changchun.gov.cn/)下载。报名结束后将按报名顺序编成序号,随机抽取。

  联系人:田嘉勃、马健淞;联系电话:88777170、88779062。

  2、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向市委宣传部报名。联系人:宋昔徽,电话:88776234。

  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以及听证会时间、地点等内容,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向社会发布。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长春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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