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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发改委2014年继续有效并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4-11-03 09:16:53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长春市发改委2014年继续有效并正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长春市二次供水运行费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格[2004]599号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长发改资[2006]694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经营联[2008]170号
 
关于新建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申请认定程序的通知--长发改办[2009]22号
 
关于全市环卫设施执行居民水电价格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09]503号 

关于中水试行价格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10]514号

关于对我市部分楼道灯用电电费标准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09]618号 
关于清理规范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收费联[2010]126号
 
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批复----长发改价格[2013]234号
 
(详细文件可查阅政策法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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