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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实施“三大工程”服务农村金融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2-06-26 11:50:34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引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启动实施“三大工程”。“三大工程”的实施是继2006年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9年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后,银监会在农村金融领域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重点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有效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工作方法:重点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布设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定时定点流动服务方式;广泛布设ATM机、POS机等金融电子机具;依托农户家庭、商户和农村社区不断加大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力度;有效提升银行卡应用水平;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支付结算渠道的推广应用;加强银村(社区)合作,建立与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面向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等。
        阳光信贷工程主要是通过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促进信贷管理规范化,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打造一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支农绿色通道,充分满足涉农信贷需求。
        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和服务需求变化,积极创新符合农村经济特点“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产品,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不少地区结构性和区域性贷款难问题仍较普遍。银监会表示,实施“三大工程”的根本目的在于要以强农富农惠农作为出发点,打造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让农民获得贷款更容易,办理业务更便捷,服务费用更优惠,像城里人一样享受现代金融服务。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同时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主动了解农村经济发展新趋势,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变化,下沉服务重心,提升服务能力,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三大工程”,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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