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6月7日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这是央行三年半来首次降息,上次降息要追溯到2008年12月23日。
央行还表示,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此前,按照央行有关规定,我国一般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不允许有浮动区间,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市场普遍认为,这是自2004年10月以来,利率市场化进程再次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本次降息的直接促发因素,一是物价近期回落态势很明显,二是投资弱导致中长期贷款需求比较弱,三是以欧债危机为代表的海外局势的动荡。从当前形势看,全年CPI可能维持在3.3%左右的水平,下调后的存款基准利率与此基本持平,也不会引发市场担忧的负利率问题。
此次降息,虽是存贷款利率同步下调,但存贷款利率浮动空间增大,银行实际利差在收窄,因此实质上是非对称降息。基准利率的下调,将有助于推动金融机构向大项目发放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环境,是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有力举措。同时,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调整,便于银行吸收更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息揽储乱象;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调整,鼓励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降低利率。降息之举将与前期项目审批加快、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等措施相互配合,共同为经济增长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