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创建“放心粮油城市”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2-05-09 16:47:51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会上,我市出台了《长春市创建“放心粮油城市”实施意见》。从2012年至2016年,我市计划用五年时间,建立10个大型粮油批发和配送中心。城区将建立200家“放心粮油店(超市)”,各县(市)区将建立30家“放心粮油店(超市)”,农村每个乡镇建立2~3家“放心粮油店(超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政府组织、部门推进、属地负责、行业促进、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粮油质量,使各类粮食加工企业生产的粮油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各类粮食经销企业销售的粮油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所有粮油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建立进(销)台账登记率达到100%、可追溯率达到100%,对所有粮油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达到100%。
副市长陈巳在会上强调,今年是我市创建“放心粮油城市”的第一年,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配齐检验、化验设备,加强检测人才培养,推进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要大力加强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提高粮油产品质量。从今年开始,全市每年要对粮油产品抽检2000个批次以上,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引进先进加工工艺,提高粮食产品品质。推进粮油品牌战略,重点整合“榆树”、“松花江”、“饮马河”三大品牌,力争5年内培育省级名牌大米5个、国家级名牌大米2个,提升我市大米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为切实推进“放心粮油城市”创建工作,我市还聘请了8名粮食专家和200名粮油质量监督员,并在会上向他们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