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我市细化六大通行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1-08-11 11:29:42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我市交通整治攻坚战已经打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分解任务,制定了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静态停车秩序、违法占用交通车步道、交通管理设施6大方面标准,并对照标准,分别落实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整治措施、方法和工作责任。
市交警支队将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作为行动的首要任务,通过设立宣传标牌、增加宣传教育点、开办驾驶员培训班等宣教措施,广泛开展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和“车让车让出安全,车让人让出文明”系列主题宣教活动,全力保障各类交通参与者都能得到教育,使整个宣教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针对静态停车秩序混乱、车辆争道抢行、超限超载、行车抛洒杂物,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横穿马路,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问题,市交警支队将组织警力,采取蹲点看管、巡逻管控、明纠暗查、监控摄录等从严整治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重点迎检街路、路口进行严格管控。同时,建立了从支队到大队、中队的工作责任制,分别落实宣传教育、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行车秩序整治、静态停车秩序整治的具体行动责任人,力争所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迎检街路、路口都做到责任全覆盖,一一落实到人。对创城迎检期间出现问题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市交警支队还将在本次攻坚行动中,集中开展交通设施排查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快交通标线(标识)的设置、维护和施划进度,全面检修交通信号灯、倒计时器、诱导屏,切实通过创城迎检的行动过程,全面促进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再上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