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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对食品每月综合抽检一次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1-06-21 09:49:31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5月,长春市农委已立案62起;长春市食药监局已立案1977件,罚款金额为528.52万元

  在今年2月9日召开的长春市政府第10次全体会上,长春市市长崔杰强调:“要坚持食品药品安全‘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5月份,长春市启动了“城乡食品安全五月行动”,长春市农委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及经营业户1318家次,已立案62起,罚没款47.3万元;长春市食药监局已立案1977件,罚款金额为528.5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业户62户。

  长春有小作坊1177户

  长春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882户,登记建档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177户,食品相关产品企业43户,食品经营单位30442户,餐饮单位16750户,共有奶站41户,屠宰企业23户。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说,长春市一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

  为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长春市严禁质量不合格的农药、种子、肥料以及国家禁用的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和销售。另外,2008-2010年,长春市县两级财政拿出补贴资金1.5亿元,争取省里奖补资金4200万元,有效提高了全市的规模化养殖水平,同时也为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基础。此外,还实现了市场(超市)、冷库、肉类制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动物产品附证率达到100%的既定目标,按照规定对申请入长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审核,对产地环境良好、取得有关认证、符合有关规定的动物产品生产企业,批准其产品的进长资格,并与企业产地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签署了联防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其进长资格,确保了进长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罚款数百万元

  为提高长春市食品检验检测水平,长春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作为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豆芽、问题乳粉、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风险食品的检测。截至目前,长春市农委已对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共抽取4863个样品,经速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3次例行监测和1次春季韭菜专项监测,共抽取了280个蔬菜和水果样品,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6%,水果为100%。

  在今年2月9日长春市政府第10次全体会上,崔杰强调,要坚持食品药品安全“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5月份,长春市启动了“城乡食品安全五月行动”,截至目前,长春市农委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及经营业户1318家次,已立案62起,罚没款47.3万元。长春市食药监局已立案1977件,罚款金额为528.52万元,无证经营业户办证535户,取缔无证经营业户62户,无证经营率下降5个百分点,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日以及冰雪节、“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都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出色完成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启动六月食品安全行动

  长春市面向社会聘请100名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掌握一定食品安全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公务员、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及热心市民为长春市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目前,已向首批聘任的20名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

  下一步工作,长春市将继续深化“城乡食品安全五月行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假冒伪劣及不合格食品流向校园及学校周边。以“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开展长春市“食品安全六月宣传行动”,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发布平台,适时曝光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同时,还将建立密集常态检测制度,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检测频率,扩大检测范围。根据现有各检验机构的能力,发挥优势互补作用,对重点检验机构,在资金投入、人员培训、设备更新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同时,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自行检验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计划及抽检结果。食品安全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长春市将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广大群众吃得放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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