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构建大就业格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我市早日实现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充分就业的良性互动。
2007年,全市城镇共实现新增就业11万2703人,其中,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3万7522人,民营企业吸纳就业5万9744人,占当年新增就业人数的86.3%。我市民营经济吸纳就业能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到民营企业就业为民营经济发展输入了新鲜血液,也带动了更多的人创业就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说,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更加宽松的财政、工商、税收、信贷、保险等优惠措施,采取行政、法律、市场、政策、舆论等综合手段,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多层次、广角度、全覆盖的吸纳就业结构,鼓励各类人群自主创业,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关于构建大就业格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五年,我市城镇年安置就业12万人,劳务输出10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这与全市每年新增民营企业4000户以上,个体工商户3万户,新增创业项目1000个以上的目标相辅相成。我市还将通过税收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金融扶持等手段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届时民营经济每年将吸纳就业9万人以上,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充分就业的良性互动将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