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与省有关部门签约 助企发展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7-30 13:16:14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一是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努力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吉林银行要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完善小企业贷款的专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尽快形成专业化经营、近距离服务、高效率审批、灵活化担保、多样化产品的特色。省金融办要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互利合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与风险控制能力强、信用好的担保机构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业务健康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局要抓紧构建以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一批优秀的市、县级担保机构为支撑的融资服务平台。在继续做好以企业房产、土地等为主的原有担保物的同时,积极探索其他不动产、动产以及债权、特许收费权、工业产权、无形资产等方面的担保品种,不断拓展担保空间,使更多的小企业通过灵活多样的担保而获得金融支持。三是要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积极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及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企业、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失信通报和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