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业保险已覆盖所有县域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7-23 10:26:44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参加保险 受灾有保障
今年是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第二年,按照长春市农民参险的目标和要求,今年将实现长春市四县(市)和双阳区全部参加农业保险。年初以来,经过各地区的组织发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高涨,目前投保工作已基本结束。
截至目前,四县(市)和双阳区参保农户71.1万户,占参保县(市)区农户总数的77.8%。共投保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59.6万公顷,占播种面积的64.2%。保费总额17770.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219.8万元,占35%,省财政补贴4442.7万元,占25%,县(市)区财政补贴3662.9万元,占20.6%,向农民收取保费3445.5万元,占19.4%,参保农户户均交保费48.5元,每公顷交保费57.8元。
保险品种进一步扩大
与此同时,扩大保险范畴的喜讯让很多种植油料作物的农民为之欣喜。据悉,在2007年试点的基础上,国家今年进一步扩大了保险品种,其中把花生、葵花子等油料作物纳入到保险范畴,并规范了保险的自然灾害范围为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冰冻、霜冻及低温冷害等。
另外,还提高了国家保费补贴比例,由去年的25%提高到35%。各种作物的保险金额分别为玉米3000元/公顷、水稻4000元/公顷、大豆2500元/公顷、花生200元/公顷、葵花子2000元/公顷。费率及保费分别为玉米10%、300元/公顷,水稻8%、320元/公顷,大豆8%、200元/公顷,花生7%、140元/公顷,葵花子7%、140元/公顷。
为农民及时发放理赔款
农业保险将进入有效责任期,重点要做好县级保费补贴资金落实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出险查勘和防灾减损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灾害记录和现场查勘工作。同时,做好灾害定损和赔款理算工作,及时向参保农户发放理赔款,确保受灾户因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