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长春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21日召开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3-24 13:22:47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
据了解,2007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市政协和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共444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0件,省政协提案10件,市人大议案件2件、代表建议129件,市政协提案289件,“1548——代表直通车”接到的建议、提案6件。
同时,市政府及各部门开展与代表、委员的座谈会2次,集中面复会15次,并有30多个部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交流。“1548——代表直通车”的开通也架起了政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的新平台。
“当前,我市正在大发展、大变化、大投入的关键时期,作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立廉洁高效务实政府致关重要。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第一年,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接受新一届代表、委员对我们办理工作的监督。”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治莹对今年建议、提案只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议案4件,代表建议214件,市政协提案291件,省政府转来的省人大代表建议10件,省政协提案9件。
“今年的建议、提案一定要在6月10日前全部办理完成,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姜治莹强调,今年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要明确两个时限,即承办部门确认时限和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依据本部门职责范围以及领导协调意见,对收到的建议、提案在一周内加以确认。对需要调整承办单位或增加会办单位的要采取书面说明的形式,退回市政府办公厅,不允许延误不告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
同时,各承办单位必须自今天起三个月内办复并答复代表或委员,也就是说,今年的建议、提案要在6月10日前全部办理完成。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要马上办理,尽快解决;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要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不能解决的,也要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