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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长春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21日召开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8-03-24 13:22:47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今年的建议、提案要在6月10日前全部办理完成,能解决的要马上办理,尽快解决;短时间解决不了的要纳入计划逐步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21日,在2008年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治莹对今年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2007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市政协和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共444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0件,省政协提案10件,市人大议案件2件、代表建议129件,市政协提案289件,“1548——代表直通车”接到的建议、提案6件。
 
  同时,市政府及各部门开展与代表、委员的座谈会2次,集中面复会15次,并有30多个部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交流。“1548——代表直通车”的开通也架起了政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的新平台。
 
   “当前,我市正在大发展、大变化、大投入的关键时期,作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立廉洁高效务实政府致关重要。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第一年,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接受新一届代表、委员对我们办理工作的监督。”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治莹对今年建议、提案只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议案4件,代表建议214件,市政协提案291件,省政府转来的省人大代表建议10件,省政协提案9件。
 
  “今年的建议、提案一定要在6月10日前全部办理完成,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姜治莹强调,今年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要明确两个时限,即承办部门确认时限和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依据本部门职责范围以及领导协调意见,对收到的建议、提案在一周内加以确认。对需要调整承办单位或增加会办单位的要采取书面说明的形式,退回市政府办公厅,不允许延误不告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
 
  同时,各承办单位必须自今天起三个月内办复并答复代表或委员,也就是说,今年的建议、提案要在6月10日前全部办理完成。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要马上办理,尽快解决;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要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不能解决的,也要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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