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建设项目严审 重大项目得先过环保关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07-03-12 13:32:02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为有效落实《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环境审批制度,加强对重大、敏感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民主、科学决策和监督管理,近日长春市环保局成立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责对重大项目、敏感项目和在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进行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界定重大项目、敏感项目和在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提请领导小组,召集所涉及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核。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的成立是政府慎重行使行政审批权,严格环境保护关口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