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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供热入网费的问题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23-10-27 16:00: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主题:关于长春市供热入网费的问题

  投诉内容:发改委的同志你们好!我在长春市人民大街与隆礼路交汇处有一栋商用门市办理供热入网,供暖公司表示居民用户不收取入网费,非居民用户要收取50元每平米的入网费。我查阅了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长发改价格联(2021)3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认为文件中免除供热入网费的条款,并不区隔居民与非居民用户。具体的执行办法麻烦你们解答一下。
  投诉时间:2023-10-27 16:00:00
  承办单位:长春市发改委
  长春市发改委回复:根据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3月1日起,取消由供热企业向用热单位收取的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根据长发改价格联(2021)320号文件的规定,2021年3月1日以前,仍按原有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2021年3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应当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回复单位:长春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23-10-31 09: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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