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24-08-20 10:04: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薛春龙 党组书记、主 任:主持发改委全面工作。
周 鹤 党组成员、发改委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民营发展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农村经济处、产业协调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经济贸易处、办公室、区域协调发展处(城镇化推进处)。
付 军 二级巡视员:协助主任分管价格调控监督处、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处、价格认证处、收费管理处。
张 琦 党组成员、发改委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社会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转型发展处。暂时代管固定资产投资处(财政金融处)、重大项目前期处、民生工作处、法规处(招投标管理处)、机关党委、干部人事处。
韩 超 党组成员、发改委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处(地区绩效考核办)、市委财办秘书处、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处。
车志昕 党组成员、发改委副主任:协助主任临时代管能源综合处、新能源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电力处、新型储能转化处)、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航线开发办公室)、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城市建设处、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设计审查处(事中事后监管办公室)。
俞学军 一级调研员(副局级):受主任委托代管长吉图综合协调处(双协同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领导简历:
薛春龙
历任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总支书记(正处级);
长春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长春市房屋住宅服务中心)支队长(主任);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现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周 鹤:历任长春市委办公厅常委办副处级秘书、长春市委办公厅常委办副处级常委秘书、长春市委办公厅常委工作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委督查室主任(正处级)、长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常委、副区长、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农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付 军:历任长春市政府农副产品深加工工业办公室副主任、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城市建设处副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建设处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
张 琦:历任吉林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副处长、吉林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吉林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处长、吉林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韩 超:历任吉林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吉林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吉林省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俞学军:历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处副处长、社会发展处副处长、产业政策处副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服务业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调研员(副局级)。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31-88777161
拟稿:张波 审核:刘捷 签批: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