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每年都要需要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等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而且每次单位的组织参与情况都作为考核部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一项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委组织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工作秩序,经请示委有关领导同意,特作如下几点安排和说明:
1、从2017年1月开始,机关党委带队组织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工作,按照处室顺序进行统一排班,每次按照会议、活动要求的人数,指定轮班处室安排人员参加,每次原则上每个处室安排1人参加。
2、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当期活动责任处室无法派人参加,则由处室领导与其他处室串班派人参加,并及时将情况与机关党委沟通协调,做好登记,确保工作落实。
3、所有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务必要按照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及时参加,遵守纪律,树好形象。
4、机关党委将对每次会议、活动参加情况进行登记,作为排班统计和检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
5、如遇有特殊大型活动或有特殊要求,机关党委将另行安排。
附:市发改委2017年机关党建会议等各项活动轮值表
机关党委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