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批9户企业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0-04-28 15:24:15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目前,吉林省有长春申通、长春圆通等9户企业经审核具备经营快递业务条件,成为首批获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