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物流业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不得破坏行业市场秩序,不得恶意拖欠货款和工人工资,违规的企业将被公开曝光。在昨日举行的长春物流协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会员代表一致举手通过了《长春物流行业自律公约》,此《公约》的实施,标志着长春市现代物流业行规行约的正式出炉。
《公约》要求凡是从事物流业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违反市场规则的抬价压价,不搞恶意垫资服务,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另外,企业要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认真处理和解决客户的投(申)诉。对模范遵守《公约》的单位和个人,可作为评选十佳优秀企业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公约》的单位和个人,物流协会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方式予以惩处,要求其停止违规行为,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将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今年长春市将组织实施物流统计报表制度,长春市发改委、长春市统计局、长春物流协会三家联合,将对物流相关行业企业进行重点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发布对物流业运营状况的监测和分析报告。
附:
长春物流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现代物流业是新兴的复合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它的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现行有关物流法律、法规又很不建全,在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中又出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通过建立自律和引导机制,规范和约束行业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道德水准和整体服务水平。
第三条 凡是从事物流业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公约,如有违反,在规定的框架内解决。
第二章 行业准则
第四条 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民生服务,力求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不能只求企业效益而损害社会效益。
第五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守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六条 坚持诚信为本,重守合同,守信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使用环保不达标的设备、燃料,不贬损同业企业,不破坏行业市场秩序,不恶意拖欠货款和工人工资。
第七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自觉抵制违反市场规则的抬价压价,不搞恶意垫资服务,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第八条 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认真处理和解决客户的投(申)诉。
第九条 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安全职业防护措施,控制、杜绝安全事故。
第十条 加强企业和从业者的自律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自律情报交流,相互监督,互勉互厉。
第十一条 维护产业政策,推动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改进生产经营方式,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促进生产流通的现代化。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发挥协会作用,共同营造政策法规、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共同维护和健全市场体系。
第十三条 协会会员单位必须遵守本公约,非会员单位遇到本公约有关问题,也可以请求协会帮助解决,协会也一定要公平、公正处理。
第十四条 市政府物流领导小组授权协会为行业自律协调监督部门,对本公约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每年对本公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第四章 表彰与处分
第十五条 对模范遵守本公约的单位和个人,可作为评选十佳和优秀企业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等方式予以惩处,要求其停止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行为,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公约经长春物流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八条 本公约解释权属于长春物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