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22-11-21 08:53:00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中 小】长春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
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
政审批
前置
|
是否涉
进出口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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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交通 服务 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1.计时累进方式收费:首小时3-5元,首小时后每小时1-3元。 2.计次方式收费:5-20元/次。 3.立体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每小时8元。 4.快速路桥下停车场:每小时2元。 5.路内泊位:每小时6元,18时至次日8时免费。 |
吉发改收费联规〔2021〕651号、 |
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市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公用 事业 服务 收费 | 二、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暂未制定收费标准 |
吉省价综〔2015〕215号、 吉发改收费联〔2019〕526号 |
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市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纳入开发建设成本的除外 | |
其他 特定 服务 收费 |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基准价分别为(含电梯运行维护费): 一 级:2.36元/平方米•月 二 级:1.89元/平方米•月 三 级:1.69元/平方米•月 四 级:1.34元/平方米•月 五 级:1.14元/平方米•月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等级基准价基础上浮动,其中一级、二级上浮最高不超过20%,三级、四级、五级上浮最高不超过10%,各等级下浮不限。 无电梯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扣除电梯运行维护费0.20-0.30元/平方米•月。 |
《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 | 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市房管部门 | 否 | 否 | 否 | 定价范围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
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3元/床日(传染病医院除外); 传染病医院、医疗门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按实际收集 的医疗废物重量计算,6元/公斤。 |
吉省价经字〔2004〕4号、 |
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1、危险废物工业类工业固废(固体):8.00元/公斤。 2、危险废物剧毒化学药品类:475.00元/公斤。 3、危险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类:320.00元/公斤。 4、一般化学药品类: 固体50.00元/公斤,液体90.00元/公斤。 5、危险废物化工类: 固体20.00元/公斤,液体35.00元/公斤。 |
吉省价经字〔2004〕4号、 |
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是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