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试行)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等文件要求和规定,完善长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长春市发展改革委是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12月6日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31-8297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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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长春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