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价格监测
第2期
(总2719期)
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测处 2015年1月4日
长春车用柴油质量标准升级价格上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油品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实施车用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加价的规定,按照我省油品质量标准升级进程,中国石油所销售的成品油全面实施国家四级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1月1日起,柴油“国三”升“国四”后,中石油0号柴油价格每升5.32元,调整至5.61元; -20号柴油每升5.90元,调整至6.25元; -35号柴油每升6.08元,调整至6.44元;
柴油从“国三”升级到“国四”标准后,燃烧后尾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会大大减少,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相比国三柴油标准,国四车用柴油车辆污染物排放将降低50%左右,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降低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