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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市梅花鹿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

阅读次数: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日期:2013-03-22 15:16:17    【打印此页】    【关闭    字号:【大
长春成本调查简报
第6期(总第75期)
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成本调查监测所   2013年3月5日
 
 
2012年长春市梅花鹿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
根据对我市两个定点产茸梅花鹿基地315只梅花鹿的调查,2012年干茸产量同比上升12%,养殖总成本增加5.53%,鹿茸出售价格增长0.01%,主副产品产值虽有所增加,但仍处于亏损状态。
经调查,平均每只产茸鹿年产干茸0.56公斤,同比增加0.06公斤,增长12.00%。
平均每只产茸鹿总成本为5247.10元,同比增加275.05元,增长5.53%。
1.物质与服务费用为4922.45元,同比增加233.40元,增长4.98%,主要是育成鹿成本和精饲料费的增加。
2.人工成本为237.15元,同比减少27.85元,下降10.51%,主要是由于减少雇工人数所致。
3.土地成本为87.50元,同比增加69.50元,增长386.11%,主要是受平均土地价格上涨影响。
据了解,梅花鹿茸的出售价格平均为6285.70元/公斤,同比增加0.70元,增长0.01%。平均每只产茸鹿的产值合计为4891.60元,同比增加994.10元,增长25.51%。一是鹿茸产量和价格的增长,使主产品产值为3520.00元,同比增加377.50元,增长12.01%;二是淘汰鹿数量和价格的提高,使副产品产值为1371.60元,同比增加616.60元,增长81.67%。由于调查产茸鹿的产值合计小于生产成本,致使平均每只产茸鹿的净利润仅为-355.50元(同比增加719.50元)。
2012年调查的产茸鹿生产成本继续增加,而鹿茸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降,虽然鹿茸产量和市场价格略有提升,使产茸鹿产值同比增长,其净利润和成本利润率均比上年增长,但是由于生产成本支出大于产值收入,致使养鹿生产仍然亏损。
今后我市鹿业发展,应坚持科技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加快传统鹿业向现代鹿业的转型。一是发挥我市区域鹿业特色,健全现代产业化经营机制。二是完善良种繁育、畜医保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科技兴鹿。三是积极研发提升鹿制品系列精深加工能力,确保养鹿增值增效。四是建立规模经营合作经济组织,增强适应市场调控生产能力,推动我市养鹿业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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